国际化学品安全卡(中文版)
  INTERNATIONAL CHEMICAL SAFETY CARDS
 首 页
化学品安全卡简介
 更新情况
 综合信息
 中文索引
 联系方式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SDS)编写指南

一、    SDS内容和编写要求 

1.1  SDS的内容  

20112月国务院颁布施行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14条规定:"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应当在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内附有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加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

国家标准《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T 16483-2008和《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指南》(GB/T 17519-2013)中对SDS的格式以及每个部分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应当包括以下十六部分内容:
1)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主要标明化学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地址、邮编、电话、应急电话、传真等信息。
2)成分/组成信息
    标明该化学品是纯化学品还是混合物。纯化学品,应给出其化学品名称或商品名和通用名。混合物,应给出危害性组分的浓度或浓度范围。
    无论是纯化学品还是混合物,如果其中包含有害性组分,则应给出化学文摘登记号(CAS号)。
3)危险性概述
    简要概述本化学品最重要的危害和效应,主要包括: 危险类别、侵入途径、健康危害、环境危害、燃爆危险等信息。

4)急救措施
    指作业人员意外的受到伤害时,所需采取的现场自救或互救的简要的处理方法,包括: 眼睛接触、皮肤接触、吸入、食入的急救措施。
5)消防措施
    主要表示化学品的物理和化学危险性,合适灭火介质,不合适的灭火介质以及消防人员个体防护等方面的信息,包括: 危险特性、灭火介质和方法,灭火注意事项等。
6)泄漏应急处理
    指化学品泄漏后现场可采用的简单有效的应急措施、注意事项和消除方法,包括: 应急行动、应急人员防护、环保措施、消除方法等内容。
7)操作处置与储存
    主要是指化学品操作处置和安全储存方面的信息资料,包括: 操作处置作业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安全储存条件和注意事项。
8)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在生产、操作处置、搬运和使用化学品的作业过程中,为保护作业人员免受化学品危害而采取的防护方法和手段。包括: 最高容许浓度、工程控制、呼吸系统防护、眼睛防护、身体防护、手防护、其他防护要求。
9)理化特性
    主要描述化学品的外观及理化性质等信息,包括: 外观与性状、pH值、沸点、熔点、相对密度(水=1)、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饱和蒸气压、燃烧热、临界温度、临界压力、辛醇/水分配系数、闪点、引燃温度、爆炸极限、溶解性、主要用途和其他一些特殊理化性质。
10)稳定性和反应性
    主要叙述化学品的稳定性和反应活性信息,包括:稳定性、禁配物、应避免接触的条件、聚合危害、分解产物。
11)毒理学资料
    提供化学品的毒理学信息,包括: 不同接触方式的急性毒性(LD50LC50)、刺激性、致敏性、亚急性和慢性毒性,致突变性、致畸性、致癌性等。
12)生态学资料
    主要陈述化学品的环境生态效应、行为和转归,包括:生物效应(如LD50LC50)、生物降解性、生物富集、环境迁移及其他有害的环境影响等。
13)废弃处置
    是指对被化学品污染的包装和无使用价值的化学品的安全处理方法,包括废弃处置方法和注意事项。
14)运输信息
    主要是指国内、国际化学品包装、运输的要求及运输规定的分类和编号,包括:危险货物编号、包装类别、包装标志、包装方法、UN编号及运输注意事项等。
15 法规信息
    主要是化学品管理方面的法律条款和标准。
16)其他信息
    主要提供其他对安全有重要意义的信息,包括: 参考文献、填表时间、填表部门、数据审核单位等。 

1.2 SDS编写和使用要求
(1) 编写要求
    根据中国国家标准(GB/T 16483-2008)的要求,安全技术说明书规定的十六大项内容在编写时不能随意删除或合并,其顺序不可随意变更。各项目填写的要求、边界和层次,按"填写指南"进行。其中十六大项为必填项,而每个小项可有三种选择,标明[A]项者,为必填项;标明[B]项者,此项若无数据,应写明无数据原因(如无资料、无意义);标明[C]项者,若无数据,此项可略。
    安全技术说明书的正文应采用简捷、明了、通俗易懂的规范汉字表述。数字资料要准确可靠,系统全面。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内容,从该化学品的制作之日算起,每五年更新一次,若发现新的危害性,在有关信息发布后的半年内,生产企业必须对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内容进行修订。
(2) 种类
    安全技术说明书采用"一个品种一卡"的方式编写,同类物、同系物的技术说明书不能互相替代;混合物要填写有害性组分及其含量范围。所填数据应是可靠和有依据的。一种化学品具有一种以上的危害性时,要综合表述其主、次危害性以及急救、防护措施。
(3) 使用
    安全技术说明书由化学品的生产供应企业编印,在交付商品时提供给用户,作为为用户的一种服务随商品在市场上流通。化学品的用户在接收使用化学品时,要认真阅读技术说明书,了解和掌握化学品的危险性,并根据使用的情形制订安全操作规程,选用合适的防护器具,培训作业人员。
(4) 资料的可靠性
    安全技术说明书的数值和资料要准确可靠,选用的参考资料要有权威性,并尽可能使用最新版本的信息。必要时可咨询省级以上职业安全卫生专门机构。 

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对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健康危险性和环境危险性制定了统一的国际分类标准。根据2002年"可持续发展全球首脑会议"以及政府间化学品安全论坛(IFCS)第四届会议设定的目标,要求各国政府采取必要步骤,通过制定适当国家立法和程序,在2008年以前尽早执行该分类制度。

GHS文件(2013年第修订版)的附件4中对安全技术说明书的编制要求提出了进一步详尽要求和权威性的规范指导。

二、    SDS编写中常见问题解答 

1、SDS主要供哪些人使用?

        在工作场所可能接触到化学品危害的职业人群;

        需要了解如何适当储存和使用化学品的用人单位;

        应急救援人员,包括消防人员,危险物质运输人员和应急医务人员等。

SDS也可以供其他从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安全评价、职业健康以及环境保护人员使用。 

2、SDS国际标准与各国SDS法规标准要求有哪些不同?

许多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规中都对SDS格式和信息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目前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提出的16项标题内容的SDS的格式已经被美国、加拿大、日本和欧盟国家等许多国家接受。我国SDS也采用ISO16项格式,并颁布了国家标准《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T 16483-2008

根据这一国际格式的编写的SDS通常能够被各国所接受。但是,各国关于SDS编写规定和标准的细节上尚存在一定的差异。当一种危险化学品要出口到其他国家时,需要参考进口国家或地区的法规的要求,对SDS进行补充修改。 

例如,加拿大政府主管部门接受根据上述16项标题格式的SDS,但是要求必须在该SDS的"法规信息"标题下,书写如下内容的声明:"本产品已经根据受控产品法规的危险性标准进行分类,本SDS包含了受控产品法规要求的全部信息"(Regulatory Information: "This product has been classifi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hazard criteria of the Controlled Products Regulations and the SDS contains all of the information required by the Controlled Products Regulations")。

欲进一步了解各国关于SDS编制内容要求,可以访问以下相关网站:

美国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OSHA)危险性信息公示标准(Hazard Communication Standard )(网址:http://www.ilpi.com/SDS/osha/1910_1200.html

欧盟指令91/155/EEC2001/58/EC修订)关于SDS上应当包含的信息(网址:http://europa.eu.int/smartapi/cgi/sga_doc? smartapi! celexapi!prod! CELEX

numdoc &lg=en&numdoc=32001L0058&model=guichett)。

英国化学品危害、信息和包装法规(the Chemical Hazard and Information and Packaging for Supply Regulations, CHIP)中SDS编写规定(网址:http://www.ilpi.com/SDS/ref/chip.html)。

加拿大工作场所危险物质信息制度(Workplace Hazardous Materials Information System, WHMIS)(网址:http://www.hc-sc.gc.ca/hecs-sesc /whmis/SDS.htm

澳大利亚SDS编制国家实用规程(the National Code of Practice for the Preparation of SDS(网址:http://www.nohsc.gov.au/)

日本安全卫生法规规定的SDS格式和样本(网址:http://www.jaish.gr.jp/anzen/html/select/ankg00.htm)。 

3、如何选择编写SDS的文献资料?

编写SDS需要大量关于一种化学品的理化特性、安全特性和职业卫生数据。资料的选取应当注意:(1)数据权威可靠性。应当注意选择联合国有关机构、国际权威机构发布的化学品安全数据。例如,IPCS机构编制的国际化学品安全卡、卫生与安全指南(Health and Safety Guide)文件。国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科研和检测评价机构, 专家编辑出版的权威性手册、工具书和数据库以及其他著名化工公司编写的SDS中经过核实的数据。

2)数据的时效性。随着国际社会对化学品安全性的评价和研究工作的深入,许多化学品的危险性质、健康和毒性数据不断得到补充更新。考虑到各国法律法规要求SDS编写者定期更新其SDS中的数据,因此,在编写SDS时,应当尽可能收集使用化学品的最新版本数据,特别是相关法规要求和职业接触限值等标准数据。 

4、从哪里可以获取编制SDS的相关资料?

SDS上需要的化学品相关数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除了可以委托获得国家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批准认可资质的化学品安全评价实验室进行测试评价之外,通常可以通过文献检索方法查询到相关资料。

根据下述《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指南》一书附录提供的我国主要相关国家标准、SDS编制常用参考资料、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致癌物质名单以及国际化学品安全卡中化学品毒性数据索引等国内外权威性参考工具书和数据库,可以基本满足编写各种化学品SDS的需求。 

5、SDS多长时间需要更新一次?

各国对SDS修改与更新也都做出了具体规定。例如,根据加拿大CPR法第29条规定,当一种受控产品的新信息可以提供时,供应商必须在产品销售以前对SDS进行修改。禁止供应商提供编制日期在三年以上的SDS。即使供应商在三年中没有对其SDS的内容做出任何修改,也必须重新审查其中的信息,以确保其数据的准确性以及没有应当提供的新信息。无论是否有新信息补充,SDS的编制日期都需要做出修改,以使编制日期反映出该信息被重新审查的日期。

中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害特性时,应当立即公告,并及时修订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国家标准规定,"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内容,从该化学品的制作之日算起,每五年更新一次,若发现新的危害性,在有关信息发布后的半年内,生产企业必须对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内容进行修订"。 

6、SDS中法规信息应当填写哪些内容?

SDS中第15项法规信息主要填写我国及其他国家对所述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名称和标准情况。中国法规信息应当包括国务院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2月)以及国家经贸委令第35号《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20127月)等部门规章、国家标准中是否要求申报登记、做出安全报告、是否列入国家禁止或者严格限制使用的名单、重大危险源名单及临界量等。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农药管理条例》(2001年11月修订)以及农业部颁布有关农药登记的规定,是否批准农药登记,是否被撤消农药登记或禁止、限制使用。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20101月);国家环保总局等颁发《化学品首次进口及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规定》(19945月)是否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以及列入《中国禁止和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单》情况。

当一种危险化学品要出口到其他国家时,一般还应当根据进口国化学品立法要求,填写已知国际公约以及其他国家法规控制情况。内容包括列入各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情况;美国、日本和欧盟等国家法规控制和是否列入控制名单的情况以及各国公布的职业接触限值标准等。 

7、从哪里可以获得各国化学品法规控制情况?

中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法规和标准可以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址:http://www.chinasafety.gov.cn/)、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网址:http://www.nrcc.com.cn/index.htm)以及国家环保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网址:http://www.crc-sepa.org.cn/home.Chinese.htm)查询获得。

国外化学品管理法规情况由于缺少最新的中文版资料,主要通过访问国际互联网上的各国相关法规网站获得。其中,美国化学品法规可以访问美国环境保护局网站(网址:https://www.epa.gov/lep/simplified-chinese)。

日本化学物质管理法规及各种控制名单情况,可以访问日本医药品和食品卫生研究所的网站(网址:http://www.nihs.go.jp/law/law.html)。通过CAS登记号或化学物质名称检索查询,确定每种化学物质的管理法规及其管理控制名单等。

欧盟国家危险化学品管理法规可以欧洲化学品局网站(网址: http://echa.europa.eu/)查询。为了方便起见,也可通过查询国际化学品安全卡中EC编号(即欧盟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编号)以及卡片包装与标志中的欧盟危险性符号、风险术语(R术语)和安全术语(S术语)获得。

 

8、哪里可以查到化学品相关的毒性数据和生态毒性数据?

国际化学品安全卡(中文版)查询系统安全卡毒性数据索引列出了卡片中全部化学品的急性毒性数据和生态毒性数据(水生生物毒性、生物降解性和生物蓄积性)。其他化学品的急性毒性和慢性毒性数据可以通过本查询系统的"其他化学品安全信息源"中所列举的许多国外权威机构的相关化学品数据库中查询。

例如,美国环境保护局的生态毒性数据库(Ecotox Database)可以查到各种化学物质环境毒性数据。美国国家医学图书馆的化学品标识数据库(ChemIDplus Database)和危险物质数据库(Hazardous Substances Data Bank)可以分别查到化学物质急性毒性和环境转归与暴露、环境标准和法规等生态学数据。

由于目前许多化学物质的生态学数据尚未经过测试评价,如果查不到相关数据时,可以暂缺填写"无数据"。 

9、如果生产的化学品不是单一的纯物质,而是一种混合物,应当如何编制该

产品的SDS

混合物通常是指两种或两种以上化学物质通过非化学反应的任意混合形成的物理组合物或者混合物质。化学物质是指天然存在的或者通过任何化学反应过程获得的化学元素及其化合物。混合物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混合后其组分保留各自的化学标识,并且可以通过物理方法(蒸发、蒸馏等)分离得到单独的组分。

例如,我们可以通过蒸发方法将糖水溶液分离得到纯净的糖或纯净水。而化学物质由于被化学反应改变了物质的原子或分子排列,生成的新物质与原来的化学物质的组成和性质不同,其原有的组分物质不能通过物理方法进行分离。

混合物的SDS应当说明混合物中各种组分的危险性质和安全数据。混合物的情况一般可以分成两种:

(a)化学物质A与化学物质B反应生成新化学物质C,但是反应后尚有少量未反应的化学物质A残留在反应产物C中,因此,新物质D是物质C和物质A的混合物。在这种情况下,编制SDS时,应当以新物质C为基础编写SDS。按照国外的惯例,如果残留物质A是具有健康危害的组分,且其在产品中的浓度在1%以上(对于致癌物在0.1%以上),则必须标明其相关健康危害、毒性数据以及美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局(OSHA)颁布的容许的接触限值或美国政府工业卫生学家会议(ACGIH)公布的阈限值等信息。

b)如果A物质、B物质和C物质相互混合时没有发生化学反应,形成了混合物D,那么可以假定混合物D具有每个单独组分同样性质和危险性。在编制该混合物SDS时,如果不能提供经测试的该混合物的理化性质和健康、毒性数据,则要分别提供混合物中各组分物质的健康危害、毒性和理化性质等数据。 

10、混合物产品中哪些有害组分信息必须在SDS上标明?

 中国国家标准规定,SDS所述化学品的"成分/组成信息"中应标明该化学品是纯化学品还是混合物。纯化学品应给出其化学品名称或商品名和通用名。混合物应给出危害性组分及其浓度或浓度范围。无论是纯化学品还是混合物,如果其中包含有害性组分,应给出其化学文摘登记号(CAS号)。对必须标明的有害成分的含量没有做出明确规定。

当危险化学品需要出口到其他国家时,则必须遵守相关国家的规定。以下美国和加拿大相关规定,可供编写SDS时参考。

美国职业安全与卫生管理局颁布的危险性信息公示标准(29CFR1910.1200)中规定,如果混合物产品中某一组分已经被确认具有健康危害性,且其在产品中的浓度在1%以上(对于致癌物质浓度在0.1%以上),则必须标明其OSHA颁布的容许的接触限值或美国政府工业卫生学家会议公布的阈限值等有害信息。

加拿大危险产品法(HPA)第13条规定,下列种类的组分必须在SDS上说明:

i 其本身是受HPA法控制的危险化学品;

ii)出现在需披露组分名单(IDL)上,且其浓度在规定的浓度以上;

iii)供应商已经有理由认为可能对工人是有害的;

iv)缺少毒理学数据的组分。 

11、混合物的毒理学数据应当如何填写?

对未经测试的混合物的急性毒性数据,应当提供混合物中每种组分物质的LD50LC50数据。

对已经测试过的混合物,应当提供混合物的LD50LC50数据,而不需要提供每种组分物质的LD50LC50数据;

如果已知混合物中每种组分物质的LD50LC50数据,也可以使用以下混合物LD50LC50的计算公式(1),(2),估算出混合物的LD50LC50,但是需要注意必须使用同一性别物种,同一接触途径的数据进行计算。 

http://218.97.253.162/index_zonghe_MSDS.asp   ……………………………(1)

 

式中:P为组分的重量百分数。

http://218.97.253.162/index_zonghe_MSDS.asp  ……………………………..(2) 

式中:X 为第i种有害组分的摩尔分数;

      n 为危害组分总数。

 

1:如果已知4-甲酚、2-甲酚的LD50(大鼠经口)分别为207mg/kg121mg/kg,如果4-甲酚中含有5%2-甲酚,则该混合物的LD50计算如下: 

 

LD50 = 199.9 mg/kg 

2:如果已知NONO2LC504h,大鼠吸入)分别为1068mg/m3126mg/m3 如果NO中含有10%(体积)的NO2,则该混合物的LC50计算如http://218.97.253.162/index_zonghe_MSDS.asp  

LC50 = 611.2mg/m3 

12、如果化学产品的组分中有一种属于"商业秘密",编写SDS时是否可以不透露该化学物质的标识数据?

中国国家标准《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GB16483-2000)中对保密物质标识数据的透露没有做出具体规定,在处理这类情况时,以下加拿大法规规定的做法可供参考。

加拿大危险产品法(HPA)要求提供的化学品标识和其他信息可以根据危险物质信息审查法(Hazardous Materials Information Review Act, HMIRA)被声称为商业秘密。该法第11条规定了可以作为商业秘密的信息内容,并建立了商业秘密保护机制。

化学品的供应商或者雇主单位可以向主管当局提交声明,申请豁免披露以下信息:(a)受控产品中任一组分的化学标识或浓度;(b)可以用来识别一种受控产品中任一组分的毒理学研究项目的名称;(c)受控产品的化学名称,通用名称,类名或商标名称;(d)可用来判别一种受控产品供应商的信息。

主管当局根据以下四项判定标准审查保密声明中商业秘密的有效性:

a)该信息必须是只有指定人员知晓的信息;

b)提交声明者必须已经采取合理措施,保守这些商业秘密;

c)这些信息必须对声明者或竞争者具有经济价值;

d)该信息必须表现出重要的开发成本。

在主管当局批准该产品的供应商的保密请求之后,该供应商可以在SDS上使用该产品组分的化学类名(generic name)代替具体的化学标识并注明批准通知、获准日期与登记编号。

即使在一种化工产品中某些成分物质是保密的,但是它们的化学特性以及与这些物质有关的潜在危险性也应当说明。

  

三、 如何利用ICSC数据编写SDS

1、SDS和ICSC相关数据比较   

SDSICSC各项数据的标题之间有许多相同点(参见下表)。

 SDS与ICSC相关数据项比较表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SDS)

国际化学品安全卡(ICSC)

1.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1.化学品的标识

2.组成/组分信息

2.组成/化学式

3.危险性概述

6.包装与标志的中国危险性类别

3.火灾和爆炸的急性危害(燃爆危险性);

吸入、皮肤、眼睛和食入的急性危害

7.重要数据:接触途径,短期接触和长期接触的影响

9.环境数据

4.急救措施

3.吸入、皮肤、眼睛和食入接触对应的急救措施

5.消防措施

8.重要数据:物理危险性和化学危险性;

3.火灾和爆炸对应的消防措施

6. 泄漏应急处理

4.泄漏处置

7. 操作处置与储存

3.火灾和爆炸对应的预防中安全注意要点;

3.接触对应的预防

5.储存

6.包装与标志中储运注意事项

8.接触控制/个人防护

3.火灾和爆炸对应的预防中密闭和通风等防护措施;

吸入、皮肤、眼睛和食入接触预防(包含个人防护设备)

7.重要数据: 职业接触限值

9.理化特性

8.物理性质

10.稳定性和反应性

7.重要数据:物理和化学危险性

3.火灾和爆炸对应的预防

11.毒理学信息

7.重要数据:短期接触和长期接触的影响

中文版卡片附件中"化学品毒性数据索引"中相应急性毒性数据

12.生态学信息

9.环境数据

中文版卡片附件中"化学品毒性数据索引"中相应生态毒性数据

13. 废弃处置

4.泄漏处置

 

14.运输信息

1.    化学品标识;

6.包装与标志(UN和中国危险性分类)

15.法规信息

6.包装与标志(欧盟危险性符号等)

7.重要数据: 职业接触限值

16.其他信息

11.附加信息

10.注解

 

从上表可见,SDSICSC的主要数据项内容是相同或相近的。化学品安全卡可以作为编写SDS的基础数据源,适当补充一些其他数据,即可编制出SDS

以下参照国家标准《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GB16483-2000)规定的SDS通用格式和国际惯例,具体说明如何利用ICSC数据作为基础数据源编写SDS

2、解释说明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说明

—— 如何利用ICSC数据编写SDS

(对照说明文字使用楷体汉字)

 第一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称:(卡片化学品标识部分)

化学品俗名或商品名:(卡片化学品标识部分)

化学品英文名称:(卡片化学品标识部分)

企业名称(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生产企业的中英文全名)

地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生产企业的详细地址)

邮编(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生产企业的邮政编码)

电子邮件地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生产企业的电子邮件地址)

传真号码(国家或地区代码)(区号)(电话号码)

企业应急电话:(国家或地区代码)(区号)(电话号码)

技术说明书编码(填写该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码)

生效日期年 月 日(填写该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印或修订的日期)

国家应急电话:X X X X X X

第二部分 成分/组成信息

 

纯品 混合物

(根据产品实际情况选择其一)

化学品名称卡片化学品标识部分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根据有害成分及其实际含量填写,参考卡片组成/化学式部分)

                              

第三部分 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卡片包装与标志的中国危险性类别)

侵入途径(卡片重要数据中接触途径)

健康危害[卡片急性危害(吸入、皮肤、眼睛、食入)和重要数据中短期接触的影响,长期和反复接触的影响]

环境危害(卡片中环境数据)

燃爆危险(卡片危害类型中火灾和爆炸的急性危害)

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卡片皮肤接触对应的消防/急救)

眼睛接触(卡片眼睛接触对应的消防/急救)

吸 入(卡片吸入接触对应的消防/急救)

食 入(卡片食入接触对应的消防/急救)

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卡片重要数据的物理危险性和化学危险性)

有害燃烧产物:(卡片重要数据中化学危险性)

灭火方法及灭火剂(卡片火灾和爆炸对应的消防/急救)

灭火注意事项(卡片火灾和爆炸对应的消防/急救)

第六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卡片中泄漏处置)

消除方法(卡片中泄漏处置)

第七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卡片火灾和爆炸对应的预防中的安全注意要点,卡片接触对应的预防;包装与标志中有关储运注意事项)

储存注意事项(卡片中储存)

第八部分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最高容许浓度(参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2002)(可参见《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指南》一书的附录II)*

监测方法(填写相关国家标准中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监测方法)

工程控制:(卡片火灾和爆炸对应的预防中密闭和通风等防护和隔离措施)

呼吸系统防护:(卡片吸入接触对应的预防)

眼睛防护:(卡片眼睛接触对应的预防)

身体防护:(卡片皮肤接触对应的预防)

手防护:(卡片皮肤接触对应的预防)

其他防护:(卡片食入接触对应的预防)

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卡片重要数据中物理状态、外观)

pH值:*(以下数据见卡片中物理性质)

熔点(                 相对密度(水=1)

沸点(                 蒸气相对密度(空气=1)

饱和蒸气压(kPa):            燃烧热(kJ/mol):*

临界温度(: *           临界压力(MPa):*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闪点(                 爆炸上限%(V/V)

引燃温度(             爆炸下限%(V/V)

溶解性

主要用途(根据产品实际用途填写)*

其他理化性质:*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稳定性(卡片重要数据中物理和化学危险性)

禁配物(卡片重要数据中化学危险性)

避免接触的条件(卡片火灾和爆炸对应的预防)

聚合危害(卡片重要数据中化学危险性)

分解产物(卡片重要数据中化学危险性)*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卡片毒性数据索引中相应急性毒性数据,见本指南附录VI)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卡片重要数据中短期接触的影响和长期和反复接触的影响)

刺激性(卡片重要数据中短期接触的影响以及长期和反复接触的影响)

致敏性(卡片重要数据中短期接触的影响以及长期和反复接触的影响)

致突变性(卡片重要数据中长期和反复接触的影响)*

致畸性(卡片重要数据中长期和反复接触的影响)*

致癌性(卡片重要数据中长期和反复接触的影响,职业接触限值以及《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指南》一书的附录V IARC致癌物质名单)

其 他(卡片中环境数据)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性(卡片化学品毒性数据索引中相应生态毒性数据)

生物降解性(卡片化学品毒性数据索引中相应生态毒性数据)

非生物降解性(卡片中环境数据)*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卡片化学品毒性数据索引中相应生态毒性数据)

其他有害作用(卡片环境数据中有关对臭氧层及全球变暖的潜在影响)

第十三部分 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 □危险废物      工业固体废物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判断选择其一,参见《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指南》一书的附录IV)*

废弃处置方法(根据国家法规要求,推荐的废物无害化的处置方法)*

废弃注意事项(填写化学品及其外包装废弃处置时,保护操作者和环境所需要的条件)*

第十四部分 运输信息

中国危险货物编号(卡片中化学品标识)

UN编号(卡片中化学品标识)

包装标志(卡片包装与标志中联合国危险性类别,次要风险等级以及中国危险性类别和标志)

包装类别(卡片包装与标志中联合国包装级别)。[中国危险货物包装类别按照国家标准《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类别划分原则》(GB/T15098-94)确定]*

包装方法(卡片中包装与标志)[中国危险货物运输包装方法按照国家标准《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90)确定]*

运输注意事项(卡片中包装与标志中储运注意事项)*

第十五部分 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填写与本化学品有关中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规情况,包括是否要求申报登记、安全报告、是否列入禁用或严格限用化学品名单、重大危险源名单及临界量情况[参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0)]

当该化学品向国外出口时,应当填写已知国际公约以及其他国家法规控制情况)*(欧盟国家危险性符号和风险术语可参见卡片包装与标志以及相关术语说明,美国和其他国家职业接触限值参见卡片重要数据中职业接触限值等)

 

第十六部分 其他信息

参考文献(填写编制说明书时参考的主要文献)

填表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填表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数据审核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修改说明(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其他信息(可填写企业对使用本说明书数据责任的声明等)

 

:带*者表示除国际化学品安全卡数据之外,还需查阅其他国家标准及参考资料补充数据(参见《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指南》一书有关附录)。


 

四、编写实例 

为了说明如何利用ICSC数据等编写SDS的具体方法,以下提供了甲苯和过氧乙酸的编写实例。更多的编写实例可参考:李政禹编著,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指南,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年。

实例1:甲苯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实例)

 第一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称:甲苯

化学品俗名或商品名:甲基苯; 苯基甲烷

化学品英文名称:TOLUENE; Methylbenzene; Toluol; Phenylmethane

企业名称:××××××

地址:××××××

邮编:××××××

电子地址邮件:×××

传真号码:(国家或地区代码)(区号)(电话号码)

企业应急电话:(国家或地区代码)(区号)(电话号码)

技术说明书编码:×××

生效日期:×××× 年× 月×日

国家应急电话:××××

 

第二部分 成分/组成信息

 

纯品□∨ 混合物□

化学品名称:甲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甲苯

100%

108-88-3

                               

分子量:92.1

分子式:C6H5CH3/C7H8

 

第三部分 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第3.2类 中闪点易燃液体

侵入途径:该物质可通过吸入,经皮肤和食入吸收到体内。

健康危害

急性

吸入:咳嗽。咽喉痛。头晕。倦睡。头痛。恶心。神志不清。

皮肤:皮肤干燥。发红。

眼睛:发红。疼痛。

食入:灼烧感。腹部疼痛。(另见吸入)。

慢性:该物质刺激眼睛和呼吸道。该物质可能对中枢神经系统有影响。吞咽液体可能吸入肺中,有化学肺炎的危险。高浓度接触可能导致心脏节律障碍和神志不清。液体使皮肤脱脂。接触该物质可能加重因噪声引起的听力损害。动物实验表明,该物质可能造成人类生殖或发育毒性。

致癌性:无致癌性。

环境危害:该物质对水生生物是有毒的。

燃爆危险:高度易燃。蒸气/空气混合物有爆炸性。

 

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服。冲洗,然后用水和肥皂清洗皮肤。给予医疗护理。

眼睛接触:先用大量水冲洗几分钟(如可能易行,摘除隐形眼镜),然后就医。

吸 入:新鲜空气,休息。给予医疗护理。 

食 入:漱口。不要催吐。给予医疗护理。

 

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高度易燃。蒸气与空气充分混合,容易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由于流动、搅拌等,可能产生静电。与强氧化剂激烈反应,有着火和爆炸的危险。 

美国防火协会法规:H2(健康危险性);F3(火灾危险性);R0(反应危险性)。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

灭火方法及灭火剂:干粉,水成膜泡沫,泡沫,二氧化碳。

灭火注意事项:着火时,喷雾状水保持料桶等冷却。

 

第六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大量泄漏时,撤离危险区域!大量泄漏时,向专家咨询!转移全部引燃源。通风。(个人防护用具:自给式呼吸器)。

消除方法:将泄漏液收集在可密闭的容器中。用砂土或惰性吸收剂吸收残液,并转移到安全场所。不要冲入下水道。不要让该化学品进入环境。

 

第七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禁止明火,禁止火花和禁止吸烟。防止静电荷积聚(例如,通过接地)。不要使用压缩空气灌装、卸料或转运。使用无火花手工具。严格作业环境管理!避免孕妇接触!

储存注意事项:耐火设备(条件)。与强氧化剂分开存放。

 

第八部分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最高容许浓度:中国时间加权平均最高容许浓度(8小时):50mg/m3(皮)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15分钟):100mg/m3(皮)

监测方法:气相色谱法。

工程控制:密闭系统、通风、防爆型电气设备和照明。

呼吸防护:通风,局部排气通风或呼吸防护。

眼睛防护:安全护目镜。

身体防护:防护服。

手防护:防护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时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

 

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无色液体,有特殊气味。

pH值:无数据

熔点: -95℃                 相对密度(水=1):0.87

沸点  :111℃                蒸气相对密度(空气=1):3.1

饱和蒸气压: 25℃时3.8kPa     燃烧热(kJ/mol):无数据

临界温度:319 ℃             临界压力: 596 .1 Pa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2.69

闪点:4℃(闭杯)            爆炸上限(V/V):7.1%

引燃温度:480℃              爆炸下限(V/V):1.1%

溶解性:不溶于水。与氯仿,丙酮等混溶。溶于乙醇,乙醚,苯等。

主要用途:溶剂,高辛烷值汽油添加剂,有机化工原料和中间体。

其他理化性质:蒸发速率>1(乙酸丁酯=1)

 

                    第十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稳定性:稳定。

禁配物:强氧化剂。

避免接触的条件:禁止明火,禁止火花和禁止吸烟。防止静电荷积聚(例如,通过接地)。

聚合危害:不聚合

分解产物:二氧化碳。辛辣,刺激性烟雾。

 

第十一部分 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LD50:636mg/kg(大鼠经口)

LD50: 2250mg/kg(小鼠经皮下)

LC50:49g/m3/4h(大鼠吸入)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该物质可能对中枢神经系统有影响。如果吞咽液体吸入肺中,可能发生化学肺炎。高浓度接触可能导致心脏节律障碍和神志不清。接触该物质可能加重因噪声引起的听力损害。

刺激性:该物质刺激眼睛和呼吸道。液体使皮肤脱脂。

致敏性:无数据。

致突变性:大鼠DNA损伤;细胞种类:肝脏;剂量:30umol/L。

         细胞遗传学分析:大鼠吸入:5400µg/m3/16周(间歇)。

致畸性:动物实验表明,该物质可能造成人类生殖或发育毒性。

        大鼠经口, 剂量:7280mg/kg,接触时间:雌性怀孕6-19天用药,对胚胎或胎儿作用:胎儿毒性。

大鼠吸入,剂量:1500mg/m3/2,接触时间:雌性怀孕1-8天用药,胚胎或胎儿作用:胎儿毒性;肌骨系统发育异常。

致癌性: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第3类(不能分类为人类致癌物)。

美国政府工业卫生学家会议(ACGIH): A4类(不能分类为人类致癌物)

其 他:无数据。

 

第十二部分 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性:该物质对水生生物是有毒的。LC50:277~485mg/l (96h,赤鲈鱼)

生物降解性:BOD:112%~129%

非生物降解性:在常温下,甲苯在水中和土壤中不会明显水解。释放到大气中,会发生光化学反应而分解(生成羟基自由基,半衰期3h~1天)。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BCF:13.2(鳗鲡)

其他有害作用:无数据。

 

第十三部分 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 □∨危险废物       □工业固体废物

属于HW42类废有机溶剂

废弃处置方法:建议采用焚烧法处置。

废弃注意事项:不要触摸泄漏物料,使用干砂土或其他不燃物质吸收。然后用干净无火花工具将吸收后废物装入容器中处置。防止进入下水道。

 

第十四部分 运输信息

 

中国危险货物编号:32052

UN编号:1294

包装标志联合国危险性类别:3 

中国危险性类别:第3.2类 中闪点易燃液体

中国危险货物包装标志:7

包装类别联合国包装级别:II

中国危险货物包装级别:II          

包装方法:小开口钢桶;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或金属桶外木板箱。

运输注意事项:无数据。

 

第十五部分 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

中国: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根据《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列入需安全登记的危险化学品名录。

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GB18218-2009):有毒物质,临界量40t(生产场所);100t(储存区)。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已经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

国际法规:

各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状况:本化学品已经列入美国、日本、欧盟、澳大利亚、加拿大和韩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

美国:

《超级基金与再授权法(SARA)》第313条有毒化学品名单上。

日本:

《有毒物质和有害物质控制法》的有害物质名单上。

 《PRTR法》 第1种指定化学物质。

欧洲:

根据欧盟指令的标志要求:

危险性符号:F  Xn

风险术语:R 11 高度易燃的

R 20 吸入有害 

安全术语:S 2  放在儿童够不到的地方

S 16 远离火源,禁止吸烟

S 25 避免眼睛接触

S 29不要排入下水道

S 33 对静电采取预防措施

职业接触限值(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

 

  职业接触限值-美国政府工业卫生学家会议:TLV(时间加权平均值) 50ppm(经皮),2002年;

 

职业接触限值-澳大利亚: 时间加权平均值 100 ppm (375 mg/m3), 短期接触限值 150 ppm,1993年1月

 

   职业接触限值-奥地利: MAK 100 ppm (380 mg/m3), 1999年1月;

 

   职业接触限值-比利时: 时间加权平均值 100 ppm (377mg/ m3), 短期接触限值 150 ppm (565mg/m3), 1993年1月

 

   职业接触限值-丹麦: 时间加权平均值 35 ppm (130 mg/m3),皮肤, 1999年1月

 

   职业接触限值-芬兰: 时间加权平均值 100 ppm (375 mg/m3), 短期接触限值 150 ppm,经皮, 1999年1月

 

   职业接触限值-法国: VME 100 ppm (375 mg/m3), VLE 150 ppm (550 mg/m3), 1999年1月

 

   职业接触限值-德国: MAK 50 ppm (190 mg/m3), 1999年1月

 

   职业接触限值-匈牙利: 时间加权平均值 100 mg/ m3, 短期接触限值 300 mg/ m3,皮肤, 1993年1月。

 

   职业接触限值-日本: OEL 50 ppm (188 mg/m3), 1999年1月

 

   职业接触限值-荷兰: MAC-TGG 40 ppm (150 mg/m3), 1999年1月

 

   职业接触限值-挪威: 时间加权平均值 25 ppm (94 mg/m3), 1999年1月

 

   职业接触限值-菲律宾: 时间加权平均值 100 ppm (375 mg/m3), 1993年1月

 

   职业接触限值-波兰: MAC(时间加权平均值) 100 mg/m3, MAC(短期接触限值) 350 mg/m3, 1999年1月

 

   职业接触限值-俄罗斯: 时间加权平均值 100 ppm, 短期接触限值 50 mg/m3, 1993年1月

 

   职业接触限值-瑞典: NGV 50 ppm (200 mg/m3), TKV 100 ppm (400 mg/m3),皮肤, 1999年1月

 

   职业接触限值-瑞士: MAK-W 50 ppm (190 mg/m3), KZG-W 250 ppm (950 mg/m3), 1999年1月

 

   职业接触限值-泰国: 时间加权平均值 200 ppm, 短期接触限值 300 ppm, 1993年1月

 

   职业接触限值-土耳其: 时间加权平均值 200 ppm (750 mg/m3), 1993年1月

 

   职业接触限值-英国: LTEL 100 ppm (375 mg/m3), 短期接触限值 150 ppm(皮肤), 1993年1月

 

   阿根廷、保加利亚、哥伦比亚、约旦、韩国、新西兰、新加坡和越南的职业接触限值参考美国政府工业卫生学家会议制定的阈限值标准( ACGIH TLV)。

 

第十六部分 其他信息

 

参考文献:

[1]联合国IPCS,国际化学品安全卡#0078,2002 年10 月。

[2]GENIUM'S  Handbook of Safety, health ad Environmental Data for Common Hazardous Substances, Genium Publishing Corporation,1999

[3]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2002),2002年

[4]周国泰等,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全书,化学工业出版社,1997年

 

填表时间:×××年×月×日

填表部门:×××

数据审核单位:×××

修改说明:×××

其他信息

声明:本安全技术说明书提供的化学品信息是准确的,表述了我公司目前能够获得的全部有用信息。但是,本公司对任何人因使用本说明书所导致的或相关的任何损失,如特殊性的,附带的,偶然性的或结果性的损失一概不负责任。使用者应当自己进行调查,以核实确定本说明书提供的信息是否符合使用国家的立法要求以及是否适用于他们的特定用途。

 

实例2:过氧乙酸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实例)

 第一部分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称:过氧乙酸

化学品俗名或商品名:过乙酸;  乙烷过氧酸; 乙酰过氧化氢

化学品英文名称:PERACETIC ACID ; Peroxyacetic acid; Ethaneperoxoic acid; Acetyl hydroperoxide

企业名称:××××××

地址:××××××

邮编:××××××

电子邮件地址:××××××

传真号码:(国家或地区代码)(区号)(电话号码)

企业应急电话:(国家或地区代码)(区号)(电话号码)

技术说明书编码:××××××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国家应急电话:××××

 

第二部分 成分/组成信息

 

纯品□ 混合物□∨

化学品名称:过氧乙酸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过氧乙酸

35.5

79-21-0

乙酸

39.3

64-19-7

过氧化氢

6.8

7722-84-1

硫酸

0-1.0

7664-93-9

其余

7732-18-5

分子式:C2H4O3/CH3COOOH

分子量:76.1

 

第三部分 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第5.2类 有机过氧化物

侵入途径:该物质可通过吸入,经皮肤和食入吸收到体内。

健康危害:通过吸入,食入或皮肤,眼睛接触蒸气、粉尘或该物质可能引起严重伤害,烧伤或死亡。

急性:

吸入: 灼烧感,咳嗽,呼吸困难,气促,咽喉痛,症状可能推迟显现。

皮肤: 可能被吸收!发红,疼痛,水疱,皮肤烧伤。

眼睛: 发红,疼痛,严重深度烧伤。

食入: 腹部疼痛,灼烧感,休克或虚脱。

慢性: 该物质腐蚀眼睛,皮肤和呼吸道,腐蚀食入系统。吸入可能引起肺水肿。肺水肿症状常常经过几个小时以后才变得明显,体力劳动使症状加重。

致癌性:无致癌性。

环境危害:该物质对水生生物有极高毒性。

燃爆危险:易燃的。爆炸性的。高于40.5℃,可能形成爆炸性蒸气/空气混合物。

   

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先用大量水冲洗,然后脱去污染的衣服并再次冲洗,给予医疗护理。

眼睛接触:先用大量水冲洗几分钟(如可能易行,摘除隐形眼镜),然后就医。

吸 入:新鲜空气,休息,半直立体位,给予医疗护理。 

食 入:漱口,不要催吐,给予医疗护理。

 

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受撞击、摩擦或震动时,可能发生爆炸性分解。受热时可能发生爆炸。该物质是一种强氧化剂,与可燃物质和还原性物质激烈反应。可能引燃可燃物质(木头,纸张,油,衣物等)。该物质是一种弱酸,浸蚀许多金属,包括铝。

美国防火协会法规:H3(健康危险性);F2(火灾危险性);R4(反应危险性)。OX(氧化剂)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刺激性和辛辣烟雾。

灭火方法及灭火剂:喷雾状水。大量水。

灭火注意事项:着火时,喷雾状水保持料桶等冷却。从掩蔽位置灭火。

 

第六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撤离危险区域!向专家咨询!不要用锯末或其他可燃吸收剂吸收,不要冲入下水道。不要让该化学品进入环境(个人防护用具:化学防护服包括自给式呼吸器)。

消除方法:将泄漏液收集在有盖的塑料容器中。用砂土或惰性吸收剂吸收残液,并转移到安全场所。

 

第七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禁止明火、禁止火花和禁止吸烟,禁止与易燃物质接触,禁止与高温表面接触。不要受摩擦或撞击。避免一切接触!

储存注意事项:耐火设备(条件)。注意收容灭火产生的废水。与可燃物质和还原性物质、性质相互抵触物质分开存放。保持阴凉。稳定后储存。

 

第八部分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最高容许浓度

化学品名称

中国最高容许浓度

过氧乙酸

未制定标准

乙酸

未制定标准

过氧化氢

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1.5mg/m3 ;短期接触容许浓度: 3.75mg/m3

硫酸

未制定标准

监测方法:四氯化钛分光光度法(过氧化氢)。

工程控制:高于40.5℃,使用密闭系统、通风和防爆型电气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通风,局部排气通风或呼吸防护。

眼睛防护:面罩,或眼睛防护结合呼吸防护。

身体防护:适当的防护服。

手防护:防护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时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

 

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无色液体,有特殊气味。

pH值:该物质是一种弱酸。

0℃                          相对密度(水=1):1.2

沸点105℃                      蒸气相对密度(空气=1):2.6

饱和蒸气压20℃时2.6kPa         燃烧热(kJ/mol):无数据

临界温度(℃):无数据           临界压力(MPa):无数据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无数据

闪点40.5℃(开杯)              爆炸上限%(V/V):无数据

引燃温度200℃                   爆炸下限%(V/V):无数据

溶解性:与水混溶。溶解在95%乙醇≥100mg/l(19℃),丙酮≥100mg/l(19℃)。

主要用途:纤维、纸张等漂白剂,聚合催化剂,消毒剂等。

其他理化性质:蒸发速率>1(乙酸丁酯=1)

 

第十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稳定性:热不稳定,在110℃以上爆炸。浓度56%以上时,对震动和摩擦敏感。低浓度过氧乙酸水溶液稳定。

禁配物:强还原剂,乙酸酐,醇,乙醚,镁,锌,镍,金属氧化物等。

避免接触的条件:避免受热、摩擦或震动。避免接触可燃物质和还原性物质。避免遇到电火花和火焰。

聚合危害:不聚合。

分解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和刺激性,辛辣烟雾。

 

第十一部分 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化学品名称

急性毒性

过氧乙酸

LD50:1540μL/kg(大鼠经口);LD50: 1410μL/kg(兔经皮);

LC50:450mg/m3 (大鼠吸入)

乙酸

LD50:3310mg/kg(大鼠经口);LD50: 1060μL/kg(兔经皮);

LCLo:16000ppm/4h(大鼠吸入)

过氧化氢

LD50: 无数据 (大鼠经口);LD50: 无数据 (大鼠经皮);

LC50:无数据(大鼠吸入)

硫酸

LD50:2140mg/kg(大鼠经口);LD50: 无数据(大鼠经皮);

LC50:510mg/m3/2h(大鼠吸入)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吸入可能引起肺水肿。肺水肿症状常常经过几个小时以后才变得明显,体力劳动使症状加重。

刺激性:腐蚀眼睛,皮肤和呼吸道,腐蚀食入系统。

致敏性:无数据。

致突变性:无数据。

致畸性:无数据。

致癌性

过氧乙酸: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第3类(不能分类为人类致癌物)。

乙酸:无致癌性。

过氧化氢:IARC:第3类(不能分类为人类致癌物);美国政府工业卫生学家会议(ACGIH):A3(动物致癌物)。

硫酸:含该物质的浓无机酸雾是人体致癌物。IARC:第1类(人类致癌物)。ACGIH:A2类(可疑人类致癌物)。

其 他:无数据。

 

第十二部分 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性:该物质对水生生物有极高毒性。

化学品

名称

水生生物毒性

生物降解性

生物蓄积性

过氧乙酸

LC50:无数据(96h,鱼类)

BOD5:无数据

BCF:0.12(估计值)

乙酸

LC50:79mg/l(96h,黑鲦鱼)

BOD5:52%-62%

BCF:无数据

过氧化氢

LC50:>400ppm(小虹鳟鱼)

BOD5:无数据

BCF:无数据

硫酸

LC50:100-330mg/l (48h,鲽鱼)

BOD5:无数据

BCF:无生物蓄积性

非生物降解性:在大气中分解缓慢,通过降雨过程消除。由于化学活性,在水体和土壤中与有机物和金属离子及其络合物发生反应。

其他有害作用:无数据。

 

第十三部分 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 □危险废物?       □工业固体废物

中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第HW34类废酸中未见过氧乙酸的名称。该化学废物的产生者应当根据其遗弃废酸的浓度,参考国家和地方环境法规确定其分类。

废弃处置方法:将泄漏液收集在有盖的塑料容器中。用砂土或惰性吸收剂吸收残液,并转移到安全场所。

废弃注意事项:不要用锯末或其他可燃吸收剂吸收。不要冲入下水道。不要让该化学品进入环境(个人防护用具:化学防护服包括自给式呼吸器)。

 

第十四部分 运输信息

 

中国危险货物编号:52051

UN编号:3105

包装标志联合国危险性类别:5.2
中国危险性类别:第5.2类 有机过氧化物
中国危险货物包装标志:12

包装类别:联合国包装级别:II
         中国危险货物包装级别:II

包装方法:小开口塑料桶;中层塑料桶内装塑料瓶,满板木箱外包装。

运输注意事项:无数据。

 

第十五部分 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

中国: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根据《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列入需安全登记的危险化学品名录。

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GB18218-2009):过乙酸(浓度≥60%)活性化学物质,临界量1t(生产场所);10t(储存区)。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中。

国际法规:

各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状况:过氧乙酸已经列入美国、加拿大和欧盟现有化学物质名录中。

美国:

联邦SARA法第302条:极危险物质,过氧乙酸500磅(TPQ);

第313条:需遵守SARA法第三章313条报告要求。

各州:过氧乙酸被列入以下各州公众知情权化学品名单:新泽西,弗罗里达,宾西法尼亚,麻萨诸塞州。

 

欧洲:

根据欧盟指令的包装标志:

危险性符号:O, C, N  危险标记(NOTE):B,D

风险术语:R 7  可能引起火灾

R 10 易燃的

R 20/21/22 吸入、与皮肤接触和吞食是有害的

R 35 引起严重灼伤

R 50 对水生生物有极高毒性

安全术语:S 1/2  上锁并放在儿童够不到的地方

S 3/7  将容器严格密闭保存在阴凉处

S 14   远离(生产厂家指定的不相容物质)保存

S 36/37/39  穿戴适当的防护服、手套和眼睛/面部防护

S 45  发生事故时或感觉不适时,立即求医(可能时出示标签)

S 61  避免泄漏到环境中。参考特别说明/安全数据说明书。

 

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品名称

过氧乙酸

乙酸

硫酸

过氧化氢

美国ACGIH

未制定

10ppm(时间加权平均值); 15ppm(短期接触限值)

1mg/m3(时间加权平均值); 3mg/m3(短期接触限值)

1ppm(时间加权平均值)

英国

未制定

10ppm(时间加权平均值); 15ppm(短期接触限值)

1mg/m3(时间加权平均值)

1ppm(时间加权平均值)

2ppm(短期接触限值)

德国

未制定

10ppm;25mg/m3(时间加权平均值)

1mg/m3(时间加权平均值)

1ppm;1.4 mg/m3(时间加权平均值)

俄国

未制定

10ppm(时间加权平均值); 5mg/m3(短期接触限值,皮)

1 mg/m3(短期接触限值,皮)

未制定

 

第十六部分 其他信息

 

参考文献

[1]联合国IPCS,国际化学品安全卡#1031,20164 月。

[2]GENIUM'S Handbook of Safety, health ad Environmental Data for Common Hazardous Substances, Genium Publishing Corporation,1999

[3]Emergency Response Guidebook 2000

[4]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2002),2002年

[5]周国泰等,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全书,化学工业出版社,1997年

填表时间:×××年××月××日

填表部门:×××

数据审核单位:×××

修改说明:×××

其他信息:无数据。

 

声明本安全技术说明书提供的化学品信息是准确的,表述了我公司目前能够获得的全部有用信息。但是,本公司对任何人因使用本说明书所导致的或相关的任何损失,如特殊性的,附带的,偶然性的或结果性的损失一概不负责任。使用者应当自己进行调查,以核实确定本说明书提供的信息是否符合使用国家的立法要求以及是否适用于他们的特定用途。  

注:虽然安全技术说明书中无需列出参考文献,但如果愿意,可将参考文献列入本节中。 

 

         

    国际化学品安全卡是联合国环境
  规划署(UNEP)、国际劳工组织(ILO)
  和世界卫生组织(WHO)的合作机构——
  国际化学品安全规划署(IPCS)与欧洲
  联盟委员会(EU)合作编排的一套具有
  国际权威性和指导性的化学品安全信息
  卡片。
      国际化学品安全卡共设有化学品标识、
  危害/接触类型、急性危害/症状、预防、
  急救/消防、泄漏处理、包装与标志、应
  急响应、存储、重要数据、物理性质、
  环境数据、注解和附加资料等项目。
 
  安全卡编号:4位整数编号
  物质名称(中文):输入中文名(支持模糊查询)
  物质名称(英文):输入英文名(支持模糊查询)
  CAS登记号:例如物质氢为1333-74-0
  中国危险货物编号:4位整数编号
  UN编号:4位整数编号
  Developed by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Research Institute & Computer Center
BEIJING RESEARCH INSTITUTE OF CHEMICAL INDUSTRY , SINOPEC , CHINA
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进行软件研发和数据维护
最新更新时间:2023年12月

京ICP备202203058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706号